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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以宪法为标准,做好法规、文件的“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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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期而至。12月23日,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报告公布了多起典型案例。

报告指出,经审查,发现若干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已督促和推动有关制定机关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处理。针对曾有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犯罪受刑事处罚人员不得享受低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表示,这一规定“与宪法有关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不符”。

我国宪法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实施宪法有关规定的一个具体体现,属于有关保障民生的兜底性制度安排;如果将涉罪有关人员排除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之外,与宪法有关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不符。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地方规章、政策文件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党中央明确要求“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就是要充分发挥宪法的“定盘星”作用,达致法律制度的统一。

自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备案审查叫停“连坐式”惩戒之后,再一次将合宪性审查聚焦涉罪人员的相关权利。不能将纠正“被判刑后不能享受低保”,片面理解成“维护坏人的权利”。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切惩戒都应该依法作出,公民的正当权利、宪法性权利都应依法受到保障,打击、惩治犯罪也不能逾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犯罪者应被依法追究责任,接受惩罚,但是不应“法外施刑”,低保涉及到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属于公民获得物质帮助的宪法性权利。“被判刑后不能享受低保”的做法看似严厉,其实不利于相关人员回归社会,反而可能制造更多社会的矛盾,更严重的是破坏了法律制度的统一性、连贯性。

在当下的网络社交传播中,一些不符合法治原则的观点和激进措施,可能更容易得到传播、鼓励,甚至还会收获“掌声”,相反,捍卫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措施则可能被误读、误解,这是值得关注的。所以更需要加强普法宣传,坚持宪法原则、坚守法治常识。

其实,只有维护宪法的权威性,才能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向全社会提供稳定预期,要基于宪法原则,平衡权力与权利、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短期的社会效果和长期的法治效应。特别是要把备案审查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制度保障,纠正立法错误的最终屏障。

纠正“涉罪人员不能享受低保”,不止于保障特定群体的法定权利,更在于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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